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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21     点击:[]

关于做好2007年广西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做好2007年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国西办人[2007]13号)精神,从2006年开始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与浙江大学共同举办了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本学习班招收在编科级以上公务员参加学习,每位考试合格被录取的学员的学习费用共计3.3万元(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其中,国务院开发办补助1.1万元/人,浙江大学补助1.1万元/人,各地自负1.1万元/人。现2007年的招生工作已开始启动,请各部门于2007年6月23日前将报名参考人员名单送学院人事处。(详见附件)

 

 

                                         人  事  处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特急 国西办人[2007]13号


关于做好2007年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西部开发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部开发办,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吉林延边自治州人民政府:

  为满足西部地区对高层次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培养的需求,更好的促进东西部交流与合作,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与浙江大学共同举办了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习班。

  为做好2007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习班的招生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招生工作,积极发布招生信息,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的
  以提高培养对象战略思维能力、政策研究与决策能力、管理创新能力为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干部,为西部大开发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招生对象和学制
  (一)招生条件
  1、西部地区在编科级以上公务员(“西部地区”是指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吉林延边自治州)。
  2、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年龄、性别不限。

  (二)学制
  学制2至4年。学员完成全部培养环节,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颁发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预报名
  各位考生在6月30日前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部开发办,湘西、恩施、延边自治州西部开发办报名,同时报送填写好的下述材料:
  1、《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习班学习申请表》(附表1);
  2、《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业绩表》(附表2);
  3、身份复印件1份;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工龄证明1份,要求写明如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实际工龄、行政职务等,并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6、《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业绩表》中所列举的成果复印件1份。

  (二)各地西部开发办审核与推荐
  1、各地西部开发办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并填写《推荐资格证明》(附表3),报国务院西部开发办、浙江大学确定。
  2、初选时资格审查的内容:
  (1)核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核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重点审查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
  (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4)单位出具的工作业绩表。
  3、初选通过的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由各地西部开发办审核后留存,待复试录取时再由浙江大学向各地西部开发办收取。
  4、在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给予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请浙江大学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三)考生正式报名
  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请通知初选通过的考生以下事项,以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1、《浙江大学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将在6月中旬公布,请查看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网站(
http://grs.zju.edu.cn/xueweiban)了解2007年考试科目、联考辅导资料、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2、正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7月10日前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
http://www.cdgdc.edu.cn)会公布各地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具体方法。报名工作由所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务请各位考生明确所在省市网报网站、网报时间、现场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3、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会在正式报名前与初选通过的考生联系,考生接到通知后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
  4、正式报名时,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此表可在网上下载),要求:
  (1)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由各地省级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肆份,在录取阶段时向浙江大学递交。

  四、复试、录取及学习费用
  (一)复试及录取
  1、录取工作由浙江大学组织和确定,学校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全国联考上限分数线。
  2、上线考生经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及复试后,择优录取。复试工作由浙江大学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人才组联合组织,在指定的地点统一进行。

  (二)学习费用
  每位录取学员须交纳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3.3万,其中,国务院开发办补助1.1万元/人,浙江大学补助1.1万元/人,各地自负1.1万元/人。


  附表:一、《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习班申请表》070524附表1
  二、《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070524附表2
  三、《推荐资格证明》070524附表3

  联系人: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MPA教育中心 王卫星
  电话:0571-87951776
  传真:0571-87951142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人才开发与规划组 董雪兵
  电话:010-68502786
  传真:010-68502782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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