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建造师、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19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建人〔2008〕7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经研究,我院拟定于2016年6月在南宁市举办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完成注册期内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且已经进行预报名的市政工程专业(主项)二级建造师,可自愿选择参加我院举办的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学习。
二、培训内容
住建部、区住建厅新颁发的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文件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绿色建筑与绿色施工与环境管理;混凝土新技术;市政工程绿色施工技术;市政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桥梁施工技术;城市灾害应急道路系统建设等。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410元/人(含学费及考试费),免收教材费,耗材按实际费用收取,要求在报到时现场缴纳,食宿费用自理。
四、报到、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现场报到并缴费
报到时间:2016年6月6日(星期一)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到地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
(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
学员应在报到当日17:30前凭报名表、注册证书复印件各1份(盖单位公章)办理报到手续并缴费,超过时间不再办理报到手续。
注:只支持刷银联卡缴费,不收现金。
(二)培训上课时间:2016年6月7日-14日。
(三)培训上课地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活动中心一楼。
五、相关说明
(一)学时证明打印。参加培训学习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由原报名系统进入打印必修课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该证明作为申请延续注册必备条件之一。报名时,若通过单位密码锁登陆报名,培训结束后请用单位密码锁登陆打印学时证明;若通过个人账号登录报名,请牢记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培训结束后则用个人账号登陆打印学时证明。
(二)相关问题解答。其它未尽事宜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公示公告栏或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cirg.cn/)—继续教育中心—培训信息栏查看“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相关问题解答”。
(三)我院是正规的培训机构,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如需咨询、报名,请直接与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科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第六人民医院对面支路行约600米)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旧校区行政办公楼313室
联系电话:0771-3820223,3831536
欢迎广大学员前来咨询、报名!
附件:2016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班预报名2班名单.xls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