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人[2014]87号)和《关于印发〈全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培〔2015〕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决定于2016年7月上旬举办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继续教育我院第一期、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即将满3年、需继续教育持证上岗且自愿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2016年1月至6月30日在网上报名的第一期、第二期学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培训时间为2天。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及培训时间
1.现场报到及缴费时间:第一期、第二期培训统一于2016年7月6日报到,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由单位派代表统一报到并缴费。
2.集中培训及考核时间:
第一期:2016年7月7日-8日(学员名单见附件1);
第二期:2016年7月11日-12日(学员名单见附件2)。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秀灵校区(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其中:
1.现场确认报到地点:行政办公楼一楼大厅;
2.缴费地点:行政办公楼3楼314办公室;
3.集中培训学习及考核地点:活动中心、1#综合楼(另见课表)。
(三)现场报到确认注意事项
本次培训报到时需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培训的人员需上交岗位证书原件、2张1寸彩色免冠照(相片后面标注姓名)到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缴费。各单位收集好相关材料(单位可安排人员统一办理),报到时统一交给会务人员审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含教材资料费、考试考务费等)150元∕人,委托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要求在报到时交清(POS机刷卡交费),食宿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2016年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参培人员的组织培训工作,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选择期次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培训(考勤和考试时出示),代听课(考试)的学员本期培训成绩不合格,不再安排补修(补考);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三)联系方式
1.培训班会务事宜联系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科:毛老师、王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0771-3831536,0771-3820223。
2.培训办证事宜联系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陆俊好,联系电话:0771—5512971。
附件1:2016年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第1期)_共433人.xlsx
2.2016年南宁市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第2期)_共388人.xlsx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