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第一句话就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公开肯定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修订后《职业教育法》更是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将国家规范性文件上升到法律高度,在更高维度、更大力度上支撑改革举措落地落实,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
当前,我国就业和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两个大的变化,社会劳动力就业需要加强技能培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培养更多高级技术技能人才,这正是职业教育承载的基本职能。所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大计。
但是作为职教人,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与中央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我国职业教育仍然面临着社会认识存在偏差,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够,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引导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友好与支持,特别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离不开的企业的大力支持与参与;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面,就是“打铁还需自身硬”,职业院校必须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求真务实地解决好人才培养“最后一公里”问题,包括双师素质师资短缺、课堂教学成效不高等问题。
审核:党委宣传部 龚 剑
编辑:党委宣传部 韦植巍
文桂萍教授